(1)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(提供營業(yè)執(zhí)照);
(2)具有良好的商業(yè)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管理制度(提供書面承諾,以及違背承諾自愿承擔相關責任的承諾);
(3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(yè)技術能力(提供書面承諾,以及違背承諾自愿承擔相關責任的承諾);
(4)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(提供書面承諾,以及違背承諾自愿承擔相關責任的承諾);
(5)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,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。在“信用中國”網站(
www.creditchina.gov.cn)未被列入失信被執(zhí)行人、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;在 “中國政府采購網” (
www.ccgp.gov.cn)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(提供信用聲明函);
(6)與采購人、采購人就本次采購的項目委托的咨詢機構、采購代理機構、以及上述機構的附屬機構沒有行政或經濟關聯;
(7)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,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(提供供應商在“國家企業(yè)信用信息公示系統(tǒng)”查詢的公司信息、股東(或投資人)信息網上截圖)。